本專利權轉讓協議書(下稱“本協議”)由以下雙方于_年月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省_市簽訂:
甲方(轉讓方):
名稱:_
法定代表人/負責人:_
地址:
聯系方式:_
乙方(受讓方):
名稱:_
法定代表人/負責人:_
地址:
聯系方式:_
鑒于:
- 甲方是附件一所列專利(下稱“該專利”)的唯一合法專利權人,并有權對該專利進行處置;
- 甲方同意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和條件,將該專利的所有權利轉讓給乙方;
- 乙方同意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和條件,受讓該專利的所有權利。
為此,雙方經友好協商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》等相關法律法規,達成如下協議,以資共同遵守:
第一條 轉讓標的
1.1 甲方同意將其合法擁有的、如附件一詳細列明的專利權(包括但不限于發明專利權/實用新型專利權/外觀設計專利權)及其一切相關權利(包括但不限于專利申請權、實施許可權、收益權、處分權及因該專利產生的所有未來可能的知識產權)永久性地轉讓給乙方。
1.2 與該專利相關的全部技術資料、圖紙、實驗數據、技術秘密(如有)等,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,應由甲方在本協議生效后__日內交付給乙方。
第二條 轉讓費用及支付方式
2.1 雙方確認,該專利的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元(大寫:元整)。
2.2 支付方式:
乙方應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日內,將上述全部轉讓價款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銀行賬戶:
開戶行:_
賬戶名:
賬 號:_
第三條 權利與義務
3.1 甲方保證其對轉讓的專利擁有完整、合法、有效的所有權,該專利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、質押、查封、凍結或其他權利限制,也未許可給任何第三方獨占或排他實施。
3.2 甲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后,全力配合乙方辦理專利權著錄項目變更登記手續,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所需全部文件,相關官方費用由__方承擔。
3.3 自專利權轉讓登記公告之日起,該專利的一切權利、權益及風險均轉移給乙方。乙方成為該專利的新專利權人,享有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。
3.4 甲方承諾對轉讓所涉之技術秘密(如有)承擔保密義務,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。
第四條 陳述與保證
雙方各自向對方陳述并保證:
4.1 其具有簽署本協議的全部權利與授權,并能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。
4.2 本協議的簽署與履行不違反任何對其有約束力的法律、法規或合同義務。
第五條 違約責任
5.1 若甲方違反其在本協議第三條中的保證,導致該專利存在權利瑕疵或發生爭議,致使乙方遭受損失的,甲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。
5.2 若乙方未按本協議第二條約定支付轉讓價款,每逾期一日,應按逾期金額的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;逾期超過日的,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。
5.3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項下的其他約定,給對方造成損失的,應予以賠償。
第六條 爭議解決
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,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。協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本協議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
第七條 其他
7.1 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,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7.2 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(或合同專用章)之日起生效。
7.3 本協議一式份,甲、乙雙方各執份,剩余份數用于辦理專利權變更登記手續,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7.4 本協議未盡事宜,可由雙方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。
(以下無正文)
甲方(蓋章):
法定代表人/授權代表(簽字):
日期:年月__日
乙方(蓋章):
法定代表人/授權代表(簽字):
日期:年月__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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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一:轉讓專利明細
| 序號 | 專利名稱 | 專利號 | 專利類型 | 申請日 | 授權公告日 | 備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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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 | | | | | | |
| 2 | | | | | | |
(可根據實際轉讓專利數量增刪行)